□據新華社北京4月23日電
  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動產權利涉及千家萬戶,建立和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是當前一項重點改革任務,社會高度關註。不動產登記意義何在,當務之急是什麼,不動產統一登記體系何以2018年才能基本形成?就這些群眾關心的問題,承擔不動產登記局職能的國土資源部地籍管理司有關負責人23日接受了記者專訪。
  不動產登記本意不在房地產
  針對記者就不動產登記對反腐和房價有何關聯的提問,承擔不動產登記局職能的國土資源部地籍管理司有關負責人表示,根據中央要求精神,我國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的主要目的,是建立城鄉統一、海陸統籌,涵蓋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動產的權利登記、確認、保護體系。不動產登記的本意不在房地產,其主要目的是建立所有種類不動產的登記制度。目前有些媒體或網上解讀,認為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有利於防止腐敗,有利於降低房價,對房地產市場影響等。“我想這些不是不動產統一登記的直接目的,不動產登記的客觀出發點也不是從反腐、抑制房價考慮,儘管客觀上可能多少有關聯。”該負責人說。
  後年全面實施統一登記
  在回答今後三年工作如何佈局的提問時,該負責人指出,3月26日,不動產登記工作第一次部際聯席會議明確,從2014年開始,通過基礎制度建設逐步銜接過渡,統一規範實施,用3年時間全面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用4年時間運行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今年要建立統一登記的基礎性制度,明年推進統一登記制度的實施過渡,後年全面實施統一登記制度。 2018年前,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投入運行,不動產統一登記體系基本形成實現不動產審批、交易和登記信息實時互通共享和依法查詢,形成不動產統一登記體系。
  (原標題:不動產登記目的不是反腐和抑房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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