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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先連 蔣義紅 記者梁洪
  本報訊(通訊員王先連 蔣義紅 記者梁洪) “司法鑒定說理面對面,讓當事人口服心也服。”記者近日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檢察院採訪時,該院有關負責人介紹起他們推行兩年的不服司法鑒定析法說理制度。
  由於絕大多數不服鑒定意見的情況並非是因為鑒定意見有錯誤,而往往是由於鑒定人與家屬溝通不夠、說理不足、解釋不到位造成的,該院2012年1月專門出台了《當事人不服司法鑒定析法說理制度》。
  該制度要求凡是當事人不服司法鑒定的,特別是涉及不捕、不訴和建議偵查機關作撤案處理的案件,技術科應當派出鑒定人員對當事人面對面進行析法說理,告知當事人及家屬擁有的合法權益,從而減少不必要的申訴上訪、覆議、覆核程序。
  2012年9月,犯罪嫌疑人衡某在看守所羈押期間被醫院診斷為原發性肝癌並肝內轉移,取保候審回家12天后死亡。由於衡某有兩根肋骨骨折,家屬要求查明其真正的死因並追究監管幹警瀆職責任,其屍體一直保存在桂林市殯儀館內不予火化。今年3月,該院接到信訪後,派出法醫與家屬面對面說理,在屍檢過程中解答了家屬提出的疑問,告知衡某死亡是肝癌所致,其骨折處也屬陳年傷,與監管幹警無關。通俗易懂的解釋讓家屬聽後心服口服,表示信任檢察法醫工作,同時息訴罷訪。
  該院的法醫在實際工作中,不僅在屍檢現場對家屬有疑問儘量當場解答,在出具鑒定書之後,家屬對鑒定意見仍存有疑問的,還要在辦案人員安排下與家屬再次見面,就鑒定意見進一步解釋緣由。
  不服司法鑒定析法說理制度實行兩年來,該院通過文證審查,先後為全市18個基層檢察院提供審查的鑒定意見出具了21份糾錯意見,對67件司法鑒定進行了“面對面說理”,滿意率達98.5%,讓當事人及家屬真正理解和接受了鑒定意見。  (原標題:不服鑒定 面對面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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